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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師範大學一名林姓男大生痴纏已分手的同校女同學遭申訴,校方要求書面道歉且不再與女方往來書面保證,林男不但拒絕還提起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林男所為是「分手暴力行為」判決敗訴,須道歉並接受心理輔導。
據《自由》報導,女方前年9月向林男提出分手遭拒,林男不但狂叩還惱羞成怒辱罵對方「垃圾」和「神經病」等,女方心生畏懼向校方申訴並赴警局備案。
學校性平會認定林男已構成騷擾行為,要求書面道歉且不再與女方往來書面保證,並接受心理輔導,林男不但拒絕還提起行政訴訟但敗訴,女方取得保護令,林男不得再有任何騷擾行為。
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B8%AB%E7%AF%84%E7%94%B7%E7%97%B4%E7%BA%8F%E5%89%8D%E5%A5%B3%E5%8F%8B%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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